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改革自评公开(2021-2022学年情况)
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校学生会
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40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 4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 6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2022.06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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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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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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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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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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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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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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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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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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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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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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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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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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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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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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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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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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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水利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建工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机电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信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艺设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本会遵循国家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加强对全体学生会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全体学生会为宗旨,弘扬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厚德 笃学 修能”的校训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围绕学校中心大局推动校园文化和优良学风建设,促进全体学生会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生会与党、政府和学校的联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坚持以同学为本,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切身权益;
(三)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种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围绕学校中心大局推动校园文化和优良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四)增进各民族学生会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组织之间的友好联系与合作,树立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成员,会员通过学生会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利。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会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学生会主席团行使权力。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 本会承认全国学联和浙江省学联章程,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浙江省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取得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有资格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有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会员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有权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三)会员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四)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四)会员有参加本会各种机构并在其中工作、服务的义务;
(五)会员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本会其他会员和学生会的利益。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其会员资格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自行取消。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二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省学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学工部、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校学生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得到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会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学生会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第十五条 学生会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学生会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学生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校组织选举产生。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把学生会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学生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会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院、年级及主要学生会社团,其中非校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会代表不低于60%。女代表不低于20%。各院学生会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学生会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第十七条 学生会代表毕业后自动取消代表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会代表的权利包括: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会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享有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及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六)享有退会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生会代表的义务包括: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条 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委员会是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执行由学生会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各委员因故不能履行委员职责时,应向学生会提交辞职申请并由学生会主席团向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学生会代表大会报告。如委员出现空缺时,由执行主席提名,经校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产生。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设执行主席一名,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执行主席主持召开主席团例会,主席团例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学生会执行主席因故不能履行执行主席职责时,可在党委学工部和团委共同指导下,由学生会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指定一名主席团成员行使执行主席职责,并报校党委和省学联。
第二十二条 由学生会委员会全体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免除学生会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委员会对学生会代表大会负责,受全校学生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会代表大会当选委员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学生会开展工作,对本会工作方针、任务等重大问题进行探讨,并定期向学生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学生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学生会代表大会职权,执行学生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督促、审查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工作,听取其意见,并负责定期向学生会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五)确定学生会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召开及有关事项安排;
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权益部、全媒体部、公寓部、文体部。工作部门负责人原则上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由主席团提名,上报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轮值期中离任时,须由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共同指导下,开展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工作,经广泛协商和充分酝酿,提出下任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建议名单,提交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以选举方式产生,并报省学联和校党委。
第二十七条 主席团和工作部门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生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学生会代表大会制定、修改并通过的章程、规定、决议等进行补充和修改,但所补充及修改的内容不得同原章程、规定、决议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相抵触;
(二)任免工作部门负责人,并进行监督和定期考核,全面负责学生会发展方向和各工作部门工作进度,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促进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
(三)如有大型专项活动或会议时批准成立筹备委员会,统筹活动或会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审议由相关负责人向执行主席或由执行主席直接提交筹委会的方案和活动计划,并做好各项活动或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学生会和各基层组织工作,协助管理;
(五)讨论由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委员会决议的其他重要事务。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各工作部门由学生会执行主席统筹协调,工作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并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各学院学生会和班委会是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在各学生会培养单位设立的基层组织。各学生会班委会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并在各学生会培养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团组织的指导和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的管理下开展工作,建立学生会“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第三十一条 校学生会对各学生会培养单位学生会班委会有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学生会对各学生会培养单位学生会班委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五章 学生骨干
第三十二条 学生骨干候选人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生骨干候选人选拔标准如下:
(一)政治合格,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优秀,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三)品德良好,严于律己,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作风过硬,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五)群众基础好,团结和关心同学,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和学生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十四条 校学生会对于违纪违法的、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予以劝退处理。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经学生会代表大会或学生会委员会表决通过,方可上任。对于主动提出离任的学生骨干,需向主席团上交离任申请,主席团成员对其申请进行审议,主席团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后方可离任。
第六章 总 结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生会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代表大会,在学生会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生会主席团代为解释。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4 |
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干部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上传下达,准确传达学校各项决定并督促落实,积极反映学生需求。 |
2 |
办公室 |
6 |
执行主席团的决议,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并监督其它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完成学生会日常事务。包括各部计划、总结、计划申报、存档等管理工作,起草相关文件,不断完善有关条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
3 |
文体部 |
5 |
筹备和举办大型的文艺活动与校级晚会等;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提高健康意识,增强健康体质;选拔我校文艺人才,为校园各文艺社团搭设表演平台;协助主席团、学生会完成各项工作。 |
4 |
全媒体部 |
6 |
全媒体部主要负责校大学生联合会的宣传工作,是向师生,家长及外界传达信息的一个重要媒介,我们会对学校及学生会的工作进程、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学生学习及生活状况和校内重要资讯进行报道,传达信息。通过以摄影、推文、海报为主的宣传来全面展示同科学院校园师生的精神风貌。 |
5 |
权益部 |
6 |
严格规范,认真做好日常工作,严格规范,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合理分配各教学区域巡查人员数量;统计需要维修设备对接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收集广大同学的问题。建立“同科校园投诉反馈箱”,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同学们的意见。 |
6 |
学习部 |
6 |
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格把控早晚自习现场情况。及时汇总二级学院早晚自习情况。早晨文明督察,不带早餐、不穿拖鞋入教学楼。合理分配各教学楼检查人员。校园禁烟,带领大家做好检查工作。 |
7 |
公寓部 |
7 |
调查学生对于食堂卫生情况,对后勤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打分;调查学生对宿舍楼道卫生的满意度和建议,及时反馈并督促后勤改进。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陈玠宇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信息学院 |
商务2104 |
30/192 |
2 |
吕璐卓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管2101 |
7/89 |
3 |
叶 彦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园林2103 |
25/380 |
4 |
王 皓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工2102 |
30/148 |
5 |
卢伟平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电2102 |
50/94 |
6 |
杨 振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利2103 |
116/372 |
7 |
赵盈盈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土2101 |
20/41 |
8 |
陈 昊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工2102 |
64/160 |
9 |
彭媛媛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信息学院 |
商务2103 |
21/50 |
10 |
吴青霞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数媒2102 |
1/39 |
11 |
邬梦熊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管2101 |
14/89 |
12 |
丁子健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电中美2101 |
6/46 |
13 |
王佩贇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管2102 |
5/77 |
14 |
唐梦婕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管2101 |
2/89 |
15 |
王晨吉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造价2102 |
27/230 |
16 |
张深澳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电中美2101 |
10/46 |
17 |
刘锦媛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信息学院 |
商务2101 |
4/164 |
18 |
戴甜香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数媒2103 |
85/117 |
19 |
俞涤妮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工2102 |
65/160 |
20 |
何来君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电力2101 |
36/150 |
21 |
秦瑜锶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管2102 |
23/77 |
22 |
李梦梦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信息学院 |
会计2102班 |
33/134 |
23 |
张剑茹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信息学院 |
会计2101 |
36/134 |
24 |
陈欣欣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信息学院 |
会计2102班 |
12/134 |
25 |
姚 磊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管2101 |
60/92 |
26 |
夏昌明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管2102 |
42/92 |
27 |
王婉晴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利2104 |
12/183 |
28 |
刘承哲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大禹2021 |
15/30 |
29 |
罗侃侠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生2101 |
19/46 |
30 |
章貝欣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数媒2103 |
15/117 |
31 |
林 奥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电中美2101 |
44/46 |
32 |
金晓碧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信息学院 |
商务2101 |
8/160 |
33 |
刘 婕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数控2101 |
2/70 |
34 |
陈虹梅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园林2103 |
28/140 |
35 |
葛金都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生态2101 |
19/46 |
36 |
柴锦宇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工2103 |
180/371 |
37 |
周泽鹏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工2107 |
66/371 |
38 |
程浩东 |
共青团员 |
水利工程学院 |
水管2102 |
28/89 |
39 |
赵 虹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园林2103 |
40/140 |
40 |
叶佳浩 |
共青团员 |
艺术设计学院 |
装饰2103 |
9/110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经学校党委批准,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其中执行主席1人,按照差额不低于20%,候选人拟设为7名。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推荐产生,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团总支推荐、党总支同意,由学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大会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才能进行选举。主席团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够应选名额为止。若最后一位应取名额出现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等的情况,或当选名额不足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选举。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6月22日下午,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在水韵剧场召开。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沈自力出席大会并讲话,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受邀致贺词,155名正式代表参加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中拉开帷幕,大会执行主席、团委副书记傅鑫杰主持大会并宣布开幕,随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执行主席高晨曦同学向大会致贺词。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题为《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团结带领全校青年为建设高质量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并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吕璐卓、叶彦、王皓、陈玠宇四位同学组成的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学工部部长、团委书记周恺致闭幕词。大会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的歌声中圆满落幕!
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沈自力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学生会在组织建设、校园活动、学风建设、创新创业、权益维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向全校各级学生组织和同科青年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希望各级学生组织持续深化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优化组织架构,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服务同学的力度和广度;二是希望各位学生代表真心履职尽责,服务青年发展,广泛听取、收集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希望广大学生干部勇担时代使命,树立服务理念,要不断提升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锤炼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作广大同学的表率。四是希望全校青年学子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德技并修,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报道链接:/info/1055/11226.htm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会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学生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二级学院组织选举产生。首先确定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的人数,按照学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会人数的1%,确定本次大会代表总数155 名,然后根据各二级学院和班级数,把学生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学院,要求名额分配要覆盖各院、年级及主要学生会社团,其中非校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会代表不低于60%。女代表不低于20%。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是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学生会贯彻落实《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推动高校学生会(学生会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和《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城中心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建立职能规范、责任明晰、精简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真正发挥好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与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委员会,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委员会述职。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二章 述职原则
第三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述职评议以个人履行职责为重点,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准确。
第四条 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述职评议始终要把落实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述职评议达到促进校级学生会更好发展的目的。
第五条 坚持服务同学的原则。述职评议要切实体现校级学生会宗旨,以服务同学为己任,想同学所想、急同学所急。
第三章 述职形式
第六条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述职,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阐述。对于校级学生会学期工作进行整体总结和反馈,并明确下学期工作开展方向和计划。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主要从工作落实情况、本学期工作总结、下学期工作计划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对具体工作进行汇报、对创新的工作办法进行分享,要求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贴合工作实际,并对下学期工作有详细的安排规划。
第四章 评议方式
第八条 评议委员会根据述职人汇报量化打分,结合日常工作表现评定考核等级。
第九条 评议委员会根据述职情况,实事求是分析目前校级学生会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找准校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的改进要求。通过摆问题、定措施、提要求、抓落实,进一步增强校级学生会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 别 |
姓 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 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傅鑫杰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姚徐超 |
是 |